<求婚事務所>裡的一段台詞。

  有拿來當暱稱一兩天,有人跟我說就理論來說是對的,如果他開心你
也開心。聽起來很對,但是我卻不那麼認為,太冠冕堂皇了,聽起來就像
是假話,如果是我,應該很難開心起來(好吧!因為我是自私鬼。),這
是偶像劇的遺毒吧。

  另一個人的說法:如果真喜歡,就讓他跟你一起得的到幸福,真把他
的幸福交到別人手裡,真的能安心?能甘心?我喜歡這說法的多,雖然聽
起來有點一廂情願,誰說他偏得喜歡你?不過卻聽起來順耳的多,至少懂
得保留發球權囉。

  我的想法?看情況而定吧,如果對方對不起我,那我沒拿巫毒娃娃咒
他就算不錯了,祝福?夢比較快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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